一年一度的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使2016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各单位在总结好2015年度申报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动员,进一步分析本单位的学科优势,了解现有研究人员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现状,合理配置现有人力资源,形成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发挥二级学院(系)学术委员会的智囊团作用,帮助老师凝练研究方向,做好选题论证,为明年争取更大成绩做好准备。为此特对201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1)申报书数量要求
各院系所有符合限项申报要求的博士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不申报者写出书面报告,注明不能申报原因,二级学院一把手签字、院系盖章后报科技处。鼓励教授、副教授及其他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2)国家基金预申报
请各院系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拟申报国家基金项目的人员、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见附件:2016年拟申报国家基金项目汇总表)报科技处。二级学院在寒假(2016年1月25日)前至少安排进行两次二级学院论证,并将两次论证的时间安排报科技处,科技处将派人参加。
(3)校内预审时间
在二级学院对本单位申请书多次论证的基础上,将申请书草稿提交科技处进行两次预审。本次申请书暂时仍用2015年度版本,国家基金委发布新版本后进行替换。校内预审报送材料只需一份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①第一次预审:各单位在2015年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包括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进行预审,并于2015年12月下旬将申请书预审意见反馈申请人进行修改。
②第二次预审:各单位将修改后的申报材料(其中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包括电子版)于2016年1月10日前统一上报科技处,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第二次预审,并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申请书预审意见反馈申请人进行再修改。
(4)校外专家论证
请各单位提前联系邀请校外专家2-3人,确保在1月25日—31日及3月2-5日进行集中论证的两轮校外专家的到位,并将专家信息(姓名、职称、单位)、申请题目(主持人)放假前报科技处。同时,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安排,通知所有申报2016年国家基金项目的人员准时参加,确保论证工作顺利进行。
(5)校内集中论证(第一次)
1月25-31日,学校将统一组织集中论证和修改国家基金申请书。
(6)校内重点论证(第二次)
3月2日-5日,学校将统一组织二级学院邀请校外专家来校重点集中论证和修改国家基金申请书。
3月6日,各二级院系组织申请者统一上报一份申请书,其中各基金申请书参研人员名单不能再变化,学校要进行申请书人员统一查重。
(7)申请书提交时间
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国家基金申报书定稿,并提交科技处。
科技处
2015.11.12
附件:2016年拟申报国家基金项目汇总表
2016年拟申报国家基金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