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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首批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的再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2-10-24  浏览次数: 386

校内各二级单位:

教育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31号)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年)》(豫教社科〔201297号),提升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科研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决定支持一批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原则上要以教育部社科研究基地、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或省重点学科为依托。有良好的科研条件、环境和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团队首席专家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研究任务。

2.申报团队的首席专家应是本校在职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5 周岁,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善于创新,在主攻研究方向上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并已经取得较好业绩,在国内外有一定学术知名度。校级领导不得作为首席专家参与申报。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0年至少发表1篇被指定CSSCI权威核心期刊(目录见附件2)收录的学术论文;

.在权威出版社公开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以上;

.主持或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

.获得过省部级奖项或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特等奖。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级重点学科负责人或方向负责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省特聘教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者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入选权。

3.社科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研究方向高度一致,专业知识结构合理。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成员由5—8名构成,原则上不超过10人,所有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同时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4.申报创新团队所在学校能够承诺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

5.各单位在推荐创新团队时,要坚持团队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跨学校、跨学科组建学术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学术创新团队,在交叉领域开展研究,注重创新团队骨干成员之间研究方向的有效整合。

二、申报范围和名额

1.高校社科创新团队申请范围原则上仅限于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2.实行限额申报。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各2项,其他本科院校不超过1项。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1),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证明材料:应包括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2. 申报纸质材料(申请书10份和证明材料1套)于102611:30前报送科技处,对逾期、超额、不符合条件申报的材料恕不受理。联系人:王晓辉,联系电话:0371-63556283

四、评审和答辩

高校社科创新团队实行专家评审和会议答辩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团队参加会议答辩。答辩团队名单及答辩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河南省创新团队申报书.doc

     2.CSSCI期刊目录.doc

     3.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

 

                                   

                                            科技处

                                            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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