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10月18日发布“关于协助完善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科技人员信息的通知”通知(通知附后)。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在10月26日前提交单位推荐的专家名单,按照教育厅要求,先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外专家推荐
校内五个工科院系须推荐5名以上校外专家,其它院系2名以上(专家条件见通知要求)。
二、时间安排
各有关单位须在10月25日16:00时前将推荐专家材料的电子版(见附件)提交科技处。
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专家信息简表.xls
科技处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协助完善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
科技人员信息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科技处:
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是政府部门和高等学校科学管理与决策的重要支撑,自开放试运行以来,在科技计划、成果管理、平台建设等各项科技管理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促进科技管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不断提升科技管理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科技人员信息并充实校外专家数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校科技人员信息完善
科技人员信息是云平台日常运行管理的重要基础性信息,填报完善人员信息是各类科技计划、成果奖励申报以及受聘评审专家的前提,各单位科技处管理人员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开放运行的通知》(教科技〔2012〕793号)要求,于10月26日前完善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并尽快为本单位科研人员分配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督促其尽可能详实地填写个人信息。
二、 校外专家信息采集上报
(一)专家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精力充沛;
2.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省内具有较高威望的战略科学家;或长期从事教育、科技、文化、经济以及其他社会事业行政管理的知名专家;
3.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内发展状况、有较深学术造诣的省内外专家;
4.具有副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以上;
5.对科技创新有较深认识和了解,能够对自己所从事领域的情况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二)专家范围
国内有关部门、科研机构、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的战略科学家、知名学术专家和行政管理专家等。重点推荐:两院院士,国家973咨询组成员及首席科学家,863领域专家组成员及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技术、专项委员或成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学部咨询委员会成员及学科评审组成员,教育部科技委委员,长江学者入选者,国家杰青获得者,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获得者,国家、省级科技奖励委员会委员,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主任,中央和地方政府政研机构负责人,科研院所负责人,大型骨干企业技术与管理负责人,行业产业协会与学会知名专家,央企所属研究、咨询机构知名专家,地方科学院、社科院负责人,长期从事教育、行政、经济工作的管理专家以及海内外知名学术、管理专家等。
(三)上报程序
请你单位科技处管理人员协助通知校外专家下载并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专家信息简表》(附件),审核通过后于2012年10月26日之前将电子版通过云平台上报,博士授予权高校上报数量不低于30名,硕士授予权高校上报数量不低于20名,其他高校上报数量不低于10名;
参与云平台建设的各院校科技处管理人员通过独立登录地址进入平台,选择“教育厅业务—专家管理—专家上报”;
未参与云平台建设的院校,可通过云平台门户网站进入系统登录界面,然后选择院校名称、输入账号及密码进行平台,选择“教育厅业务—专家管理—专家上报”。
三、 工作要求
建立和完善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科技人员信息,是加强我省教育系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将有效提高科技活动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希望各高校认真做好校内人员信息维护和校外专家推荐工作,切实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较高知名度、业内认可、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优秀专家推荐上来。
各单位专家推荐情况将作为我厅各类科技计划评审遴选专家重要依据。为保证专家信息的准确、详实,请各单位及时更新本单位人员和校外专家的信息变化情况。
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rcloud.edu.cn/。
联系方式:
教育厅科技处电话:0371-69691667
技术支持单位电话:18639554750 010-58856669-870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