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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国家“2012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2-10-17  浏览次数: 21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11538号)和《科技部关于开展2012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申报国家“2012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进计划相关任务的推荐对象应符合《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11538号)确定的遴选条件,同时应符合: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从国家、部门和地方在研重大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中择优遴选,人选使用单位要提出使用培养计划并承诺给予必要工作条件保障。推荐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海归人才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且今后3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重点从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中择优遴选。团队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团队的核心成员应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团队所在单位要提出团队建设和培养计划并承诺为团队发展提供必要保障条件。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优先从各类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创办人、科技特派员中遴选推荐。推荐人选所在地方要在加大支持力度、落实相关激励政策等方面作出明确承诺。
    4、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主要从改革积极性高,并在人才培养使用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环境营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国家级科技园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中择优遴选推荐。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一)名额分配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河南省限推荐5名以内。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河南省限推荐1个。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河南省限推荐5名以内。
    4、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河南省限推荐1家。
    鉴于国家分配给我省的名额所限,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标准,从在全国竞争优势明显的人选中择优进行推荐。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需从省级创新型科技团队中产生。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和《科技部关于开展2012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已在科技人才网(http://www.kejirencai.org.cn/)转载,详情请登录查询。
    (二)推荐渠道
    我校通过省科技厅向上推荐申报。4类推荐表上推荐单位意见栏,由省科技厅负责填写。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和本次推荐工作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精心组织,认真遴选,规范程序,从严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2、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1024号(星期三)之前报科技处,过期不再受理。4类推荐表可在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http://www.sttc.net.cn/文件下载栏下载。
    3、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进行省内评审,确定推荐对象后,将组织推荐对象登录国家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请材料,申报成功后生成正式文件材料一式8份经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科技部。
    4、联系方式:63556283 电子邮箱:keyanchu@zzuli.edu.cn

                                                         科技处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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