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于近期将对2010年校内科研基金项目(含部分2009年延期结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对2011年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校属有关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填报有关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及中期检查依据:
1、项目负责人所填报的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2、项目负责人所签定的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协议书。
二、结项验收及中期检查上报材料要求
(一)、结项验收材料要求:
1、《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1份。
2、研究总结报告1份(要求不低于一万五千字)。
3、发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论文原件审核后退还)。
4、其他证明材料1份(鉴定、结项、专利、奖励证书等)。
(二)、中期检查材料要求:
1、《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1份。(中期检查情况表中,有关“项目进展情况”部分需作详细说明,不少于2000字。)
2、发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论文原件审核后退还)。
3、其他证明材料1份(鉴定、结项、专利、奖励证书等)。
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管理工作流程(试行)》要求,以上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形式审查后,各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项目检查、审核,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盖章,以二级学院(系、部)为单位统一向科技处提交(已进行过鉴定或结项的项目,仍需按要求提供中期检查材料)。
三、结项验收及中期检查的形式
2010年度(含2009延期)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结项验收及2011年度中期检查材料上报科技处后,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将采取项目负责人当面汇报的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需准备PPT文档(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7分钟汇报,3分钟专家质疑),就所做的工作向专家汇报,接受专家质询。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校内科研基金一般项目只需按要求提交材料,接受专家考核评议。
四、管理要求
校重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基金及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的管理按《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1、对于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延期结项,校内科研基金项目评审委员会有权终止该项目,且5年内不得申请新的校内科研基金项目。
2、对于不按时、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或者没有正常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校内科研基金项目评审委员会有权终止该项目,且5年内不得申请新的校内科研基金项目。
3、对于被终止的项目、到期应结项而没有结项的项目、或者无故不能完成协议内容者,科技处将冻结该项目的经费支出,并追回已支出的科研经费,三年内停止受理该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各类项目,并将影响其所在院系的校内基金项目的申报名额。
五、结项与中期检查的范围及时间要求
1、2010年度(含2009延期)学校批准立项结项的校内科研基金项目须申请结项。须结项项目清单见附件1。
2、2011年度批准的校内科研基金项目须进行中期检查。须进行中期检查项目清单见附件2。
3、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0日。
附件:
1、2010年度校基金须结项项目.xls
2、2011年度校基金须中期检查项目.xls
3、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4、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情况表.doc
科技处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