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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2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2-10-12  浏览次数: 1029

校属有关单位:

    2012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重大预研专项基金项目将改变申报形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

    1、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是我校正式聘用的教职员工,一般应具有中级、副高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应能够直接承担项目的具体研究工作,并能投入充分的研究时间。

    2、教授、博士不得申报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在研校科研基金、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该项目未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曾经得到校基金资助并获得结项,但没有成功争取到上级计划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项目。在研承担各级纵向计划项目(有经费支持的)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本年度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继续实行按学科限额申报,各单位向学校推荐的申报名额如下:

    材料与化工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系、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各限申报4项;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政法学院、思政部、外语系、信息与计算科学系、技术物理系、体育系等单位各限申报3项,其他单位各限申报1项。机关及教辅人员必须从相关学科二级学院(系)申报,科技处不受理机关及教辅人员的直接申请。

二、资助范围及管理要求

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的资助范围及管理按《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三、申报具体事项安排:

    1、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须准备8分钟的PPT答辩汇报材料。申请书及附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3份。

    2、申请者将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上报所在二级学院(系),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管理工作流程(试行)》要求,由各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形式审核后,经二级学院(系)学术委员会评议、筛选,并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盖章,以二级学院(系)为单位,由院系科研秘书将纸质材料统一报科技处,电子文本通过云平台个人账号进行申报并上传附件。

    3、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组织有关专家通过项目申请人现场汇报、答辩等形式进行评审,确定建议资助项目名单。校基金重在项目质量,择优进行资助,希望各院系认真组织本单位的评议、筛选工作,将真正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实力的项目推荐上报。

    4、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上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最终资助项目。

四、申报时间:

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21020日,网络关闭时间为201210202400,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校基金申请书.doc

 

                                     科技处

                                20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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