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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12-09-17  浏览次数: 1301

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学术队伍建设,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持续推动高校科研人员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做出积极贡献,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编制工作(下称“重点项目”),现将2013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类别

(一)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计划按研究类别分为科技攻关计划、基础研究计划。

1.科技攻关计划是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以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为目标而开展的应用与开发研究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选题要紧密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发展战略需求,面向河南省“十二五”规划18个优先发展产业,重点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和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主动服务省内大中型企业,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建设创新型河南提供技术引领和支撑。

2.基础研究计划应围绕我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基础理论,特别是具有国际前沿水平和有应用前景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是农业、医学、化学与化工、材料与工程、电子信息、数理科学等重点学科,以促进学科合理化,增强优势学科领域的科技实力。同时,发挥我省学科优势和特色,加快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和人才梯队的形成,推进我省优势学科与优势技术领域的持续发展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培育。

(二)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计划按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教育厅专项经费支持,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承担学校协调给予资助。

二、项目计划申报条件

1.课题的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课题的研究领域内有突出成绩。

2.课题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3课题组主持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各项申报课题均应成立课题组,一个人单独申报的项目概不予受理。课题组应科学分工,通力协作。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或与企事业单位联合攻关。

4.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课题,或者主持承担两项以上教育厅计划内在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承担市级以上(含市级)有经费资助的项目至今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没有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11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授、博士不得申报。

5.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农业以及周期性特殊的学科例外。

三、项目申报的具体工作事项

1.此次申报仍为限额申报,省教育厅限制我校申报45项(其中含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3/个)。本次申报重点是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基于此,2012年度我校申报指标分配见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限额内进行项目申报,可以少报或不报,但不得超报,科技处将根据“指标分配表”分配云服务平台申报帐号,因此,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分配指标上报“预申报”项目(921日前),云服务平台申报帐号将于924日分配给各院系

2.为推进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在2013年计划编制中,给予每个中心3个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名额,给予每个基地3个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名额。

3.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和后期管理通过“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http//zzuli.rcloud.edu.cn)进行。

申请人通过所在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参与建设高校通过各学校子域入口登录,未参与建设高校通过云平台入口登录),从网上下载《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2928日晚1200

 四、上报时间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对所申报项目从形式到内容进行严格把关,把本单位最具竞争力的项目上报至省教育厅,同时,要求基础研究类项目不能超过项目总数的1/3。各单位要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资格要求的,科技处将重新分配其申报指标。

申请书采用2013年新版,必须由系统打印生成,注意:一定要生成与纸质申请书一样的电子文档以便上报科技处。

12011921日(星期五)下午600将本单位拟申报人员、拟申报项目名称、申报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上报科技处,科技处将据此进行项目查重,不及时上报者视同放弃本单位所分配申报名额,科技处将于924日重新分配申报名额到其他院(系)。

22012926日(星期三)前将正式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申报汇总表一份上报科技处,同时要求上报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费用:省教育厅收取200/

联系电话: 63556283

电子信箱:keyanchu@zzuli.edu.cn

                                      科技处

                                 2012917

附表:申报指标分配

序号

单位

申报数/

1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含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含实验室培育基地))

6

2

机电工程学院(含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实验室培育基地)

6

3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含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实验室培育基地)

6

4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含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实验室培育基地)

6

5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含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实验室培育基地)

6

6

应急管理信息技术研发中心

1

7

电气自动化研究所

1

8

功能材料研究所

1

9

机电工程研究所

1

10

烟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

11

高压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

1

12

软件学院

2

13

技术物理系

3

14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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