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内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着力提升省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创新能力和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蓄动能,根据《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豫科〔2023〕23号)的要求,在认真总结首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重建设质量,重学科布局,重产业需求”的原则,决定启动第二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绩效评价与优化重组相结合、力量整合和机制创新相结合、提升能力和支撑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以提高重点实验室建设质效为目标,强化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通过资源整合、方向调整、队伍优化等方式,实现实验室的合理布局和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实验室体系整体效能提升,加快从“有没有”到“好不好”“强不强”转变,为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使命定位。实验室是省实验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攻关、优秀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合作、产出并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支撑产业发展的重要使命,是全省实验室体系建设中重要的创新基地和网络节点,是开展高质量有组织科研活动的高效平台,是专业细分领域的“科技创新特长生”“产
业发展助推器”。要坚持目标导向、任务导向和结果导向,围绕“能干什么、该干什么、干成什么”,进一步选准科研主攻方向,理清重大技术问题,列出攻关任务清单,明确达到的预期目标。
(二)优化领域布局。围绕“四个面向”,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系统布局、突出重点,聚焦重点产业链的发展壮大和未来产业的孕育萌发、国内排名前列学科、博士硕士高校和学位点培育建设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育等方面,优化调整重点实验室布局,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兼顾区域平衡,避免重复建设。通过优化重组,使重点实验室布局更加合理,体制机制更加优化,人才引育更有成效,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三)整合科研力量。通过整合、调整、撤销、新建等方式,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对现有实验室进行优化重组。整合,鼓励跨单位、跨部门、跨区域整合研究方向相近、创新链上下游的科研机构、企业共建实验室。同一依托单位内跨学科、跨院系加强资源集成。原则上一个方向领域只保留一家实验室。调整,对学科方向老化、宽泛或过窄等不适应发展要求的实验室,调整重点实验室名称,重新确立研究方向。根据实际需要,变更实验室主任或依托单位。撤销,对多年无重大创新成果、学科优势不突出,缺乏高水平带头人、无固定科研团队或科研方向不聚焦、需求属性不突出、不适应发展要求的实验室予以撤销。新建,各省辖市科技局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可根据产业经济或高校院所发展需要及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数量情况,由科技主管部门择优遴选推荐1家实验室。
(四)创新体制机制。依托单位对实验室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鼓励实验室实体化运行。健全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实验室主任(一般不超过60岁,在行业领域内有重大影响力的拔尖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及核心团队成员需全职或全时(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在实验室开展工作。优化实验室核心团队与固定骨干人员的年龄结构,支持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实验室研究方向及研究团队的负责人。完善考核评价和优胜劣汰机制,将绩效评价和任务考核相结合,充分激发创新活力。
(五)推动“两链”融合。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不超过3家)。共建单位之间要建立完善的产学研合作机制,聚焦技术前沿和产业发展需求,兼顾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统筹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形成“应用基础研究(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的完整创新链条。围绕“小切口、真问题、大创新”凝练主攻方向,实施一流课题,解决实际问题,引领支撑学科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
(六)强化运行管理。明确管理部门、依托单位及省级重点实验室的责权利关系。省科技厅宏观指导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制定实施省级重点实验室相关政策,会同主管部门批准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立、调整、撤销。注重发挥主管部门在省级重点实验室运行和管理、组织实施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方面的作用。依托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理事会或管理委员会,加强服务和条件保障。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要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制定实施省级重点实验室相关配套政策,加大资金、场地等投入支持力度。鼓励风投、基金等社会化多元化投入,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融合发展,推动产学研结合和成果转化。
三、组织实施
(一)优化重组范围
尚未完成重组且正式开放运行的重点实验室(含建设期内未验收的实验室),共计124家。其中涉及我校的重点实验室为6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组织方式
组成专家组对实验室的运行绩效情况和优化重组方案进行专家评价。运行绩效评价重点对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贡献等方面进行评价。优化调整方案评价重点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价。
(三)责任分工
省科技厅平台基地处统筹组织开展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优化重组建议;各相关业务处室联合平台基地处按领域具体组织绩效评价、专家论证等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监督诚信处全过程监督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
实验室依托单位指导本单位建设的实验室认真准备优化重组工作,审核相关材料;实验室主管部门对依托单位提交的优化重组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实验室参加会议评审,并会同省科技厅对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
(四)实施步骤
优化重组工作拟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
1. 提交材料。参与优化重组的实验室按要求填写《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制定《河南省xxx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填写《河南省xx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基本情况表》;新建实验室需同时填报《河南省xxx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河南省xx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基本情况表》和《组建河南省重点实验室申报书》。纸质版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科技处31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eyanchu@zzuli.edu.cn),相关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16日。
2. 组织评价。评价工作由省科技厅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评审流程包括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两个环节。同一领域实验室的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原则上由同一批专家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再进行适当调整。专家组由5名省内外专家组成,由省外专家担任专家组组长。
会议评审。专家审阅有关材料,听取实验室答辩汇报。重点对实验室的科研成效、人才队伍结构、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情况以及下一步优化重组方案、申报书等进行评价。
现场考察。根据会议评审情况,各业务处室会同主管部门,选取部分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实验室基础条件,核实有关情况。新建实验室须全部进行考察。
根据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情况,专家组进行量化打分,形成评价意见。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时间及方案由各相关业务处室另行通知。
3. 研究审定
根据专家评价意见,省科技厅平台基地处会同各业务处室进行综合研判,提出综合评价结果建议,报请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印发文件批复实施。经过优化调整后的实验室,3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评估。
(五)结果运用
综合评价结果分为通过、整改和不通过三个等级。
评价结果为通过的实验室按其优化重组方案开展建设工作。
评价结果为不通过的实验室,按“撤销”方式退出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序列。
评价结果为整改的实验室,由依托单位指导其按照专家意见进行整改,1年内重新提交有关材料,平台基地处会同有关业务处室组织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仍为不通过的按“撤销”方式退出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序列。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菡菲
联系地址:科技处311
原通知链接(关于印发《第二批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_河南科学技术厅)
科技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