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3-10-31浏览:54设置

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评价改革,在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科技厅发布了关于优化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实行以信任和绩效为核心的科研管理模式。根据通知要求,现将结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改革

(一)实行备案管理。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权限下放至各项目承担单位,探索实行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实施、主管部门审核监督、科技厅备案管理的方式,给予科研人员更多的信任、更好的帮助、更有力的支持。

(二)优化结项流程。全面落实经费包干制,对省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财务审查,只须出具《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见附件),不再提供预算支出明细。项目结项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备案,简化材料、简化流程、减少跑腿

(三)强化诚信监督。化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绩效管理,督促推进在研项目实施进度,注重项目培育、人才培养和成果产出,提升项目完成质量,提高项目结项率。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二、项目结项管理

验收采取委托验收的形式。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统一组织结项,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上报教育厅和科技厅审核。

(一)项目负责人系统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根据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要求(见附件),在线填报项目结项报告。

(二)单位组织结项。各单位按照结项要求组织项目结项验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及绩效目标任务进行评审。各单位应当根据申请结项项目所属领域,分别组织相应的学科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各专家组不少于3名同行专家(正高级职称,本校专家回避),各学院将组织验收时间和邀请的专家信息报送科技处备案,科技处将结合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参加验收会议。各单位组织结题验收后,1115号前将验收结果发送科技处邮箱(word和盖章扫描版,无需提交纸质版)。

(三)专家出具结项意见。专家组应参照项目申请书中所设置的绩效目标和其他可考核指标,对其完成情况逐项进行审查。在客观评价的基础上,形成验收意见并签字(验收意见书见附件)。

(四)提交审核。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按要求登陆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提交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教育厅审核。

(五)省科技厅备案。省科技厅汇总各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交的结果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印发文件、发放电子结项证书,每季度末完成一批结项备案。

(六)发放电子证书。规范结项证书管理,统一制作电子结项证书(加盖科技计划专用章),不再印发纸质证书。

三、监督检查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抽查机制,省科技厅将按一定比例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各单位项目实施、结项验收情况及抽查结果将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挂钩。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对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切实推动政策落实。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视情况取消下放权限。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孟颍辉  杨鹏  

联系电话:0371-86608266

电子邮箱:kjc-jhk@zzuli.edu.cn

地址:科学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05

附件: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相关附件.zip

科技处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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