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10-13浏览:74设置

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攻关项目(指南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河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中央驻豫转制科研单位、省属转制科研单位、企业类的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可申报无经费支持的指导项目,申报人不需要填写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额度。

(二)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限额推荐,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请各单位管理员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申报指标。一是对依托省内科研事业单位建设运行的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平台(包括实验室、中试基地、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单列申报指标,不占其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标,国家级平台、省实验室5项,其他省级平台2项(具体名单见附件2),同一主体在同一领域方向建有两类及以上平台的,指标不累加。二是对20212022年度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不受所在单位名额限制。

(三)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在申请书第二、三、四、五部分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等相关信息。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四)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五)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六)全面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七)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在科技攻关项目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原则上推荐35岁以下人员比例要达到一半以上。

二、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文件材料。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如没有账号或忘记密码按系统要求注册或找回密码,此系统科技处没有权限新增账号和重置密码,需自行联系河南政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96500)。

(二)单位信息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由学校统一填写,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三)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法人(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单位)。

(四)审核推荐。科技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将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备案。

(五)指标已下发至学院,分配指标包含依托省内科研事业单位建设运行的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平台(平台清单见附件2),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让对应的申报人填报系统时选择对应的平台。

特别提醒:原则上主持有2项无经费的尚未结项的省科技攻关不能推荐申报;20222023年符合条件未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本年度申报省、厅级各类人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推荐。省科技厅规定: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202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包括科技攻关类、重点研发类)及2024省自然基金,科技厅已下发通知和指南,请各单位统筹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三、填报时间

1)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kjc-jhk@zzuli.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1019日上午12点之前交到科学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05(汇总表见附件3,表里需备注哪些人使用平台指标)。

2)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2312:00。由于每年科技攻关集中申报数量大,申报系统繁忙,请各申请人提前在系统完成填报,以免影响提交及审核。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此次申报时间有限,请各项目申请人、单位管理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联系咨询

联系人:孟颍辉  杨鹏  86608266

附件:附件.zip

科技处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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