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根据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需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进一步更新完善,现面向各相关单位征集评审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评审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二)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二、相关要求
(一)符合推荐条件的原专家库的专家需要重新推荐申报。专家相关信息如有变动要及时报备更新。对于申报专家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对其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技术专家)》(见附件1),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12日下班前交科技处自科项目管理科(科学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05房间)。同时将推荐汇总表发到kjc-jhk@zzuli.edu.cn。
(三)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梳理遴选,确定入库专家名单,通过发送短信形式通知入库专家登陆“河南省科技专家库管理系统”完善相关信息。
联系人:孟颍辉 杨鹏
联系电话:86608266
附件2:高新技术领域代码表.xls
科技处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