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建立河南省新材料产业专家库的通知

时间:2018-04-19浏览:310设置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材料产业分析研究,做好有关评审、论证、咨询等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拟建立河南省新材料产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专家库的重要意义

    新材料是先进制造业的支撑和基础,已被确定为《中国制造2025》十大领域之一,国务院成立了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我省也将新型材料业列入五大主导产业之一和转型发展攻坚的12个重点产业之一,并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了《河南省新型材料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豫政办〔2017120号)。但新材料生产与应用相互脱节、推广应用困难等问题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提升。为此,我省拟开展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工作,解决“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的问题。为配合完成有关工作,决定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中遴选一批行业专家,建立新材料产业专家库。

    二、申请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精通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耐火材料、超硬材料、电子材料、复合材料、前沿材料和财务等其中一个或以上行业,熟悉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相关技术情况和前沿动态。

    (三)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的工作经历。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

    三、入库专家主要职责

(一)参与制定《河南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二)参加专家评审会,对企业申请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的材料进行评审。

(三)我委委托的其他咨询、评估和企业服务工作。

    四、专家入库程序

    (一)入库专家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单位同意后,统一推荐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专家库名单。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五、材料要求及联系方式

    被推荐人填写《河南省新材料产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由单位汇总后于2018425日以前统一报科技处,同时电子材料发至kjc-jhk@zzuli.edu.cn

地址:东风校区东二楼236房间

    联系人:马贺、李宝珍

附:《河南省新材料产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推荐表.xls

     河南省新材料产业专家库专家汇总表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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