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人: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统筹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简称《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8xmzn/index.html)及《申请须知》(附件1)、《科研诚信须知》(附件2)、《限项申请规定》(附件3),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提交申请书。在线填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7474)。
2、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预算编报须知》(附件4)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直接费用各科目均无比例限制,申请人须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按照有关科目定义、范围和标准等如实编列,并在经费说明页备注栏中填写备注说明。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并对合作研究是否外拨资金、外拨资金金额等做出说明。
3、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我校教师,经过导师同意后可作为申请人通过我校申请部分项目,导师同意函(模板见附件5)需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正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申请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正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青年基金项目。
4、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在该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的项目。反之,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上述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上述2类项目。
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通过我校申请项目,应当提供学校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的说明(学校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中级职称的非博士学位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时,应提供两名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科学技术人员的推荐信(模板见附件6)。
5、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有特殊说明的除外)。主要参与者中如有我校以外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均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均需在签字盖章页上盖章。合作单位的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若合作单位已在基金委注册,应盖依托单位公章;没有注册则盖法人单位公章)。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无法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需提供由本人签字的知情同意申报函(模板见附件7),并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6、对校外人员参与我校教师的项目,如需外拨研究经费,则项目申请人必须与合作研究单位(校外人员所在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8);如不需外拨研究经费,可不签署合作协议但应在项目经费预算说明书中注明“合作研究单位不需外拨研究经费”。对我校教师参与校外人员的项目,我校教师需与项目申请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8)。
7、项目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8、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9、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10、申请人应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汇总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照《指南》相关要求选择或填写。
11、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带有“NSFC 2018”水印字样的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作为附件在申请时上传,同时应将这些相关材料原件装订在申请书中。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本人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并按要求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
二、相关调整说明
1、2018年,部分科学部申请代码进行了调整。经统计,共有5个科学部(化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管理科学部)对申请代码进行了调整,其中化学科学部进行了全面调整。请申报以上学部项目的申请人详细阅读基金委发布的《指南》,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准确选择申请代码。切勿根据往年的申请代码填写!
(1)选择申请代码时,应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日、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有特殊的要求,详见《指南》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4)进一步推进“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使用,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5)申请人如对中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2、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28号)规定,专家咨询费标准调整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标准上浮50%,申请人制定经费预算时可以参考新标准。
3、2018版申请书中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简历模板中,“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情况”的列举方式调整为:①10篇以内代表性论著;②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具体要求以申请书提示为准。
三、时间安排
3月6日前 | 申报人需提前准备的材料 |
1、在职攻读学位人员需准备: 导师同意申请项目的意见(纸质版,需导师签名,附件5) 2、主要参与者中有境外研究人员需准备: 境外人员知情同意申请书(纸质版,需亲笔签名,附件7) 3、主要参与者中有校外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请在申请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提前将项目合作协议(附件8)、完整版申请书到合作单位盖章。 | |
3月6日前 | 报送需加盖学校公章或校学术委员会公章的材料 |
1、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需提供: 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纸质版2份,模板见附件9) 2、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员需提供: (1)二级单位出具的申报证明(纸质版1份,附件10;科技处留存) (2)项目合作协议(附件8,双方盖章后科技处留存1份) (3)已签字完毕的完整纸质版申请书(双方盖章后科技处留存1份) 3、按照《指南》及项目申报类别要求,其他需提前加盖学校公章的材料。 *以上材料逾期不候,办理地点:科技处计划科236 | |
3月10前 | 申请人对照《2018年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附件11),对申请书进行逐项审查,完成《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表》(附件12);并完成网上申报材料的提交。同时,请项目申请人将从国基金申报系统中导出的PDF版申请书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实行在线提交。 |
3月10-12日 |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基金项目申请书及《形式审查表》。各单位科研秘书根据《指南》及相关要求,对本单位所有申报项目统一进行形式审核,并填写《二级学院审核承诺书》(附件13),申请人的《形式审查表》留各单位备查。 |
3月13日 | 各单位正式报送项目申请材料:手续完备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4)、二级学院审核承诺书。其中汇总表、二级学院审核承诺书上均需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申请书PDF版、电子版汇总表发至邮箱:kjc-jhk@zzuli.edu.cn,邮件名称:XX学院国基金项目申请材料 *各单位报送材料时请将申请书按汇总表顺序整理排序 *以上材料逾期不候,报送地点:科技处计划科236 |
3月14-16日 | 科技处统一审核纸质申请书;并汇总、确认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加盖郑州轻工业学院公章 *2018年3月14日16:00以后不再接收新的项目申请 *科技处将于3月15日对各单位申请书进行最终网上确认,申请书一旦经过最终审核确认,将不再进行申请书退回修改 *申请书退回修改后请特别注意纸质版申请书版本号务必与修改后电子版申请书版本号完全一致。 注:本年度科技处计划将纸质申请书现场提交国家基金委,拟定于3月17日出发。由于涉及网上确认、盖章、打印全校申报汇总表、学校申报公函、打包整理等工作,故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务必在2018年3月14日16:00前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特此提醒各单位科研秘书及项目申请人,切勿因个人原因而影响整体工作进度! |
3月17-18日 | 科技处统一将2018年度项目申请书报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
四、其他要求
1、3月13日集中接收的所有项目应已经过申请人自我审查、各单位的形式审核,且各单位形式审核人及单位主管负责人应在审核承诺书上签字确认。
2、项目申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文件、通知、说明、要求、协议等均已附在本通知附件中。请各位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各二级学院按照本通知的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
3、NSFC-河南联合基金同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同时申报。
4、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计划科联系:
联系人:马贺李宝珍周立明
电话:63556283 63556619
科技处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附件1:申请须知附件1 申请须知.pdf
附件2:科研诚信须知附件2 科研诚信须知.pdf
附件3:限项申请规定附件3 限项申请规定.pdf
附件4:预算编报须知附件4 预算编报须知.pdf
附件5:导师同意申报函附件5 导师同意申报函.doc
附件6:同行专家推荐信附件6 同行专家推荐信.doc
附件7:境外人员知情同意申报函附件7 境外人员知情同意申报函.doc
附件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申报协议书附件8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申报协议书.doc
附件9:国家杰青项目校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附件9 国家杰青项目校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doc
附件10:参与外单位申报国家自科基金证明附件10 参与外单位申报国基金证明.doc
附件11:2018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附件11 2018年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doc
附件12: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表附件12 2018年国家自科基金形式审查表.doc
附件13:二级学院审核承诺书附件13 二级学院审核承诺书.doc
附件14: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4 申报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