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408号)文件精神,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发布了《关于推荐2017年创新人才的通知》(中轻联综合〔2018〕21号),现将全文予以转发。
根据要求,我校可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请各单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并于2018年2月7日下午5:30前将相关推荐材料(一式四份)报送科技处计划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jc-jhk@zzuli.eud.cn 。届时,学校将根据申报推荐情况,综合评议择优推荐。
联系人:李宝珍 马贺 周立明
附件轻工总会关于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通知及相关附件.zip :
科技处
2018.2.3
关于推荐2017年创新人才的通知
中轻联综合〔2018〕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408号)要求,我会作为推荐单位可组织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3人。为做好我会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6年3月9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16年3月9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二、推荐名额
相关行业协会、轻工重点企业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各1名;轻工重点院校及科研院所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相关行业协会、轻工重点企业、轻工重点院校及科研院所推荐,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遴选,经中轻联会领导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科技部推荐。
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时间 | 内 容 |
1 | 1月31日-2月9日 | 各单位推荐 |
2 | 2月12日-2月13日 | 中轻联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遴选 |
3 | 2月26日-2月27日 | 报中轻联领导审批 |
4 | 2月28日-3月6日 | 依托单位内部公示征求意见、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网站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不少于5个工作日) |
5 | 2月28日-3月6日 | 通知候选人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上申报 |
6 | 3月7日-3月9日 | 正式申报材料经依托单位盖章后,中轻联以推荐单位公文形式报送科技部 |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遴选,于2018年2月9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我会综合业务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联系信息
联 系 人:刘晶晶 李永智
联系电话:010-68396449 010-68396446
联系邮箱:x68396445@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乙22号
邮政编码:100833
附件: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2018年1月31日
附件1、《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7年度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
附件3、科技部关于申报推荐工作问答
附件4、推荐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