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郑州轻工业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经校长办公会通过现已印发、实施,原《郑州轻工业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郑州轻工业学院横向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郑轻院【2009】4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补充规定》(郑轻院【2013】57号)一并废止。
请校内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研究及经费的支出管理。
《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郑州轻工业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在科技处主页“政策法规”栏目下的“学校有关科技政策”下查看。
科技处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