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近日,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郑人社办[2017]41号),组织开展2016年度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与校内各单位相关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及数量
先进个人:在郑州地区各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有关科技类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科技工作者。数量为30名。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科技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带头落实科技与人才各项工作任务,有较强创新意识的科技人才;
2.积极开发新产品,潜心研究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应用技术上具有技术创新或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获得了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技创新人才;
3.在生产一线从事专业技术研究与推广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一线科技人才;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要结合工作性质和专业特点,坚持以工作质量、贡献大小为基础。被评为先进个人的要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有突出事迹,群众公认。
(二)评选工作要重点倾斜工业、农业和社会各项事业一线,重点倾斜一线创新创业人才。评选先进个人要面向广大一线科技工作者。
(三)评选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掌握具体情况,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工作。
(四)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对推荐的对象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凡有违法违纪问题,受到“一票否决”或处罚的单个人不得参加评选。
四、推荐程序和时限
1.先进个人的推荐,由所在单位提出拟推荐人选报科技处计划科,经学校综合评议,择优向市科技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2.申报材料和时限,各单位拟推荐先进个人填写《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申报表可从附件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24日下班前报送科技处计划科。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校科技处计划科
联系人:李宝珍 马贺
联系电话:63556283
2.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田 富 王宏涛
联系电话:67883913 67883915
地 址:郑州市工人路16号四楼学会部(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科技处
2017.3.2
附件: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