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于2008年启动,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军委后勤保障部牵头组织实施。按照《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编制重大专项2017年度计划有关要求的通知》(国科发专〔2016〕103号)及专项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牵头组织部门在广泛征集相关部门、地方和各领域专家意见基础上编制完成专项201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并经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审定,现组织开展专项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请拟申报单位和广大教师根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的具体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科技处联系人:李宝珍 马 贺
联系电话:63556283
联系邮箱:kjc-jhk@zzuli.edu.cn
2017.02.14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