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服务于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根据《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办法》,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领导小组审核批准,2016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我校共中标7项,现予发布(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生效
按照招标课题申报时《项目承诺书》的有关约定,本通知发布之日,即为中标课题组申报课题正式立项之日,其报送的《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申请书》中的全部内容即成为招标者与中标者双方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所有立项课题若发现弄虚作假及违反《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办法》有关规定者,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其立项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二、课题完成时间
课题立项后,课题组须按照协议抓紧开展工作,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应做好相应的组织和督导工作。本年度中标课题完成时间为一年,最迟不得超过2017年12月。我校科技处受理课题结项申报材料的最后时间是2017年12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课题经费资助
1、享受资助的课题(含重点课题和附件中注明享受资助的一般课题)经费于立项通知书下发后一次性拨付,以后不再追加。课题经费拨付的账号、开户行、户名等如有变动,须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招标单位。
2、资助经费低于申请资助额的项目或无经费资助的项目,课题组可不予接受,并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单位申请解除立项,否则,视为接受立项。课题组不得以资助金额不足或无经费资助为由,擅自变更原来的课题设计和相关承诺。
3、中标者所在单位在研究经费的使用管理上,要坚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课题完成后要向招标单位提供研究资助经费使用情况清单。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提取的管理费不得超过拨款总额的5%。
四、加强对课题质量的管理
本年度立项课题务必把研究质量放在核心位置。鉴于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的定位和特点,各课题组须牢牢把握以下几点:
(一)坚持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的根本方向,课题研究务必突出战略性、系统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二)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根本方法,立足河南省情,对河南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观点、思路和对策,切忌理论堆砌、不切实际。
(三),坚持针对矛盾、把握规律的根本要求,洞悉事物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找准事物发展的突出问题并深入剖析其原因,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建议,切忌隔靴搔痒、浅尝辄止。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撤销其课题立项,并取消课题主持人以后5个年度的应标资格: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的;
2、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的;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的;
4、抄袭或沿袭已有的研究成果的;
5、课题资助经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财务制度,并受到处理的;
6、未通过专家评审结项的。
五、结项要求
(一)课题结项须提交的材料。一是课题完成成果形式必须是研究报告,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现实意义,篇幅不得少于10000字。二是在除提交研究报告外,还须以主要观点为内容在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提交原件(审验后返回)和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三是提供3000—5000字的决策建议文稿,以供决策机关参阅。即,结项时须提交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纸质稿、论文复印件合订一本(以彩页隔断并加目录)、一式4份、填写提交《结项申请表》(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下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1份(电子信箱:chengguoke@zzuli.edu.cn)。
(二)凡正式出版和发表的研究成果,专著类必须在“封面”或“封二”的位置注明“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字样,研究报告、论文类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字样及立项号。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不予结项:
1、变更与增减课题主持人、参加人的;
2、变更研究课题名称的;
3、变更研究成果形式的;
4、对研究成果内容作重大调整的;
5、课题主持人主动终止或撤销课题的。
(五)对于撤销的课题和不予结项的课题主持人,取消其以后5个年度的立项申请资格;同时对于资助性课题,由发标单位追回资助经费。
(六)课题结项时,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收交结项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结项材料。
联 系 人:王 云 胡 卉
联系电话:63627287
附件:附件:2016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招标立项名单.xls
科技处
20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