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 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25浏览:332设置

校内各有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发布。现将《公告》(附件1)转发,并按照《公告》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6年项目申报工作有所变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行集中受理申报,一年评审一次。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53日至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性研究。请依据公告要求,参考《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三、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我办指定的出版社(名单附后)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相应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专家推荐。

  四、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但内容不相同、不相近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

五、从2016年开始,后期资助项目出版经费直接拨付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由项目负责人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确定的统一标准,向项目成果出版机构支付出版补贴。

  六、全国社科规划办加强对各指定出版机构推荐申报情况的考核,推荐申报质量较高的,将以一定方式予以奖励。

七、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1)申请书:一式4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请使用附件提供的版本,不得使用其它版本。)

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7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申报成果: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下的,报送6套;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同时报送6套书稿和6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同时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一单位一份,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汇总整理,统一报送。

5)报送时间:从今年开始,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行集中受理申报,一年评审一次。请组织各有关单位及时报送申报材料,于511日前报来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东二楼229(科技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申报公告.doc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申报问答.doc

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1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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