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郑州市第七届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11浏览:596设置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发现和培养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技术队伍,激励我市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为统揽的郑州都市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郑州市第七届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为做好本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我校在编正式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197511日以后出生)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     推荐标准 :见附件《郑州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

三、评选学科组设置
    本届青年科技奖专家评审委员会拟设5个学科评审组,各申请人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选择申报工程技术专业、农林牧水专业、医学专业、教育专业、管理专业和煤炭化工等专业。如果同一学科组申报人选较多,市评审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会按专业相近的原则调整划分学科组。

四、推荐名额

本届青年科技奖的评选工作由郑州市科协具体组织评选。为更好的推荐我校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参评,校内各单位可根据情况酌情推荐3-4名,学校经初评后向市评审委员会推荐。

五、上报材料

根据要求,申请人需提供的申报材料如下:

1、《郑州市青年科技奖评审表》(见附件),一式3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表中“所在单位党组织鉴定意见”处由各单位支部填写并签章);

2、《郑州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各一式3份,由提名候选人的专家填写。青年科技奖候选人须由三名同行业专家提名。同行业专家是指专业相同或相近,对被提名人比较了解,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三名专家中应有被提名人所在单位中的1-2名。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4、所在院(系)党组织或纪检部门出具表现证明材料、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综合治理管理部门出具综合治理证明材料,并加盖专用章。

5、有代表性的科技成果、专利、论文和著作及有关证明材料。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一式3份)。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正式鉴定,或已投入生产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专利需获得授权或已投入生产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学术论文必须已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证书(需提供获奖证书及所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的复印件,学术著作需提供封面、编委页面复印件,同时需另附样书一部)。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具体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应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

以上材料第1-4项每套应按照顺序叠放于大信封内;第5项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证明原件装入大信封,将所有材料一同捆绑上报。

六、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于2015923日(星期三)前将申请材料报送科技处计划科(东二楼236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63556283 电子邮箱:kjc-jhk@zzuli.edu.cn

                                                                 科技处

                                2015.9.10

附件:关于开展郑州市第七届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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