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立项通知

时间:2015-09-02浏览:5375设置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服务于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根据《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办法》,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领导小组审核批准,2015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我校共中标8项,现予发布(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生效
    按照招标课题申报时《项目承诺书》的有关约定,本通知发布之日,即为中标课题组申报课题正式立项之日,其报送的《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申请书》中的全部内容即成为招标者与中标者双方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所有立项课题向社会公示,若发现弄虚作假及违反《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办法》有关规定者,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其立项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二、课题完成时间

    课题立项后,课题组须按照协议抓紧开展工作,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应做好相应的组织和督导工作。本年度中标课题完成时间为一年零一个月,即:从立项之日——2015年8月3日算起,到2016年9月2日截止。为保证课题质量,课题立项8个月后(即:从2016年4月3日起,节假日除外),招标单位开始受理课题结项材料申报,并分批组织课题评审结项。科技处受理课题结项申报材料的最后时间是2016年9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并取消课题立项。 

    三、课题经费资助

    1、享受资助的课题(含重点课题和附件中注明享受资助的一般课题)经费于立项通知书下发后一次性拨付,以后不再追加。课题经费拨付的账号、开户行、户名等如有变动,须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招标单位。

    2、资助经费低于申请资助额的项目或无经费资助的项目,课题组可不予接受,并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单位申请解除立项,否则,视为接受立项。课题组不得以资助金额不足或无经费资助为由,擅自变更原来的课题设计和相关承诺。

    3、中标者所在单位在研究经费的使用管理上,要坚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课题完成后要向招标单位提供研究资助经费使用情况清单。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提取的管理费不得超过拨款总额的5%。 

    四、加强对课题质量的管理

    本年度立项课题务必把研究质量放在核心位置。鉴于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的定位和特点,各课题组须牢牢把握以下三点:首先,坚持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的根本方向,课题研究务必突出战略性、系统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其次,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根本方法,立足河南省情,对河南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的观点、思路和对策,切忌理论堆砌、不切实际。第三,坚持针对矛盾、把握规律的根本要求,洞悉事物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找准事物发展的突出问题并深入剖析其原因,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建议,切忌隔靴搔痒、浅尝辄止。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者,不予结项。

    为加强对立项课题完成质量的管理,拟建立课题招标承办单位——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处室与各立项课题组之间对口联系的机制,以加强对课题研究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及时组织交流信息和开展研讨,促进课题研究效率和质量的提高。请各立项课题组的主持人在立项通知下达后的15天内与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相应处室建立联系,具体联系办法如下:

    2015B001-2014B031题,对口联系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综合处,处长刘殿敏,电话:0371-65900259,65953308;

    2015B032-2014B093题,对口联系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处,处长李雅莉,电话:0371-65908090,65506301;  

    2015B094-2014B166题,对口联系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业处,处长耿德建,电话:0371-65954821,65909072;

    2015B167-2014B228题,对口联系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城市处,处长马磊,电话:0371-65906093,65508535;

    2015B229-2014B261题,对口联系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农村处,处长刘云,电话:0371-65956536,65954151;

    2015B262-2014B298题,对口联系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财金处,处长郜俊玲,电话:0371-65906305,65508775;

    2015B299-2014B378题,对口联系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处,处长李政新,电话:65908211,65508637。

    各立项课题组须于立项后3个月内向对口联系处室提交初步研究成果,于立项后6个月内向对口联系处室提交中期研究成果。如果需要,对口联系处室可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课题组的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对相关问题的看法。对口联系与合作情况将作为课题结项的重要判定依据,对不予配合者,将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课题立项。如有疑问和困难,请与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处,以下简称招标办公室)联系。

    待本年度招标课题完成期结束后,招标领导小组将从结项课题中选出特别优秀者予以通报表扬,并将研究成果结集,呈报决策机关参考。同时,对不按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者予以通报批评。另外,招标领导小组还将把本年度立项课题完成情况作为对每个课题组主持人及其所在单位今后参与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招投标结果判定的重要参考因素予以掌握。
    五、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1、课题主持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2、凡承担立项课题的课题组就其承担的招标课题召开成果发布会或专题研讨会,应事先报告招标办公室。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撤消其课题立项,并取消课题主持人以后5个年度的应标资格: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的;
    (2)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的;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的;
    (4)抄袭或沿袭已有的研究成果的;
    (5)课题资助经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财务制度,并受到处理的;
    (6)未通过专家评审结项的。
    六、结项要求

    1、凡正式出版和发表的研究成果,专著类必须在“封面”或“封二”的位置注明“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字样,研究报告、论文类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字样及立项号。
    2、课题成果形式必须是研究报告,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现实意义,篇幅不得少于10000字。结项时,除提交研究报告外,还须以主要观点为内容在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同时提供3000—5000字的决策建议文稿,以供决策机关参阅。请每个课题组提交研究报告和决策建议纸质稿各4份(2份留存招标办公室,1份转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对口联系处室,1份留存本校科技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1份(电子信箱:chengguoke@zzuli.edu.cn);公开发表的文章提交原件(审验后原件返回)和复印件各1份。此外,填写提交《结项申请表》(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下载)。对中标者提交的最终研究报告,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并出具鉴定报告和划分质量等级。质量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对评为“优秀”档次的研究成果给予表彰,对评为“不合格”档次的研究成果不予结项。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不予结项:
    (1)变更与增减课题主持人、参加人的;
    (2)变更研究课题名称的;
    (3)变更研究成果形式的;
    (4)对研究成果内容作重大调整的;
    (5)课题主持人主动终止或撤消课题的。

    4、对于撤销的课题和不予结项的课题的主持人,取消其以后5个年度的立项申请资格;同时,对于资助性课题,由发标单位追回资助经费。

    5、上一年度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未结项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下一年度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

    联 系 人:王晓辉 管  洲

    联系电话:63627287


    附件:2015年省政府招标立项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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