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河南省高校科技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3-27浏览:234设置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教技[2013]3号)文件精神,河南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印发了《河南省高校科技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教科技 [2014]871号),并且选择承担有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18个本科院校作为试点改革高校,我校是这次改革的试点高校之一。

  本次科技评价改革的主要精神为:(1)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指导原则是:鼓励创新,服务需求,科教结合,特色发展。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重点突出围绕科学前沿和现实需求催生重大成果产出的导向,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导向,推进科教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鼓励科技人员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做出特色,追求卓越。(2)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目标是,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特点,建立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评价方法,营造潜心治学、追求真理的创新文化氛围。着力提升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原始创新能力,关键共性技术的有效供给能力,支撑高质量创新人才培养的能力,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的能力。(3)实施科学的分类评价。针对科技活动人员、创新团队、平台基地、科研项目等不同对象,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不同工作的特点,分别建立涵盖科研诚信和学风、创新质量与贡献、科教结合支撑人才培养、科学传播与普及、机制创新与开放共享等内容,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评价标准。(4)具体表现为:对主要从事创新性研究的科技活动人员实行代表性成果为重点的评价;对主要从事技术转移、科技服务和科学普及的科技活动人员实行经济社会效益和实际贡献为重点的评价;对从事技术支撑和服务的科技活动人员实行以服务质量与实际效果为重点的评价;对高校创新团队实行以解决重大科技问题能力与合作机制为重点的整体性评价;对高校创新平台(机构、基地)实行以综合绩效和开放共享为重点的评价。

  各二级学院(系)要组织广大教师和科技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高校科技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教科技 [2014]871号)文件精神,特别是文件所附的评价体系和量化打分办法,结合二级学院不同学科特点和实际,对评价体系和量化打分办法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在4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修改意见报科技处。科技处将在综合各二级学院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省教育厅评价体系后提出我校科技评价改革的具体方案。


  附件:《河南省高校科技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教科技 [2014]871号).doc


科技处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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