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改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4-03-06浏览:374设置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我校现有《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是2009年开始试行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发现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更为重要的是《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已于201418日经教育部2014年第1次部长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颁布,自201431日起施行。依据最新《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科技处对原来的《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进行了修改,提出了一个讨论稿供大家讨论和修改。请各位委员尽可能抽时间对讨论稿提出具体意见,并以电子版的形式于314日(星期二)中午12点前将具体意见发到keyanchu@zzuli.edu.cn,科技处将根据各委员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讨论审议。

  另外,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请各位委员认真学习,思考我校如何改革,下次学术委员会会议上将可能讨论此议题。

  附件1 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doc

  附件2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doc(讨论稿)》

附件3 郑州轻工业学院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名单.doc

附件4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doc


科技处

  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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