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第四批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河南省第四批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已经启动,具体文件(见附件1)。现根据《关于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意见》(豫科〔2009〕49号)精神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教师与企业开展联系,参加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8月15日前由企业报送需求登记表,8月30日前由各地报送《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和《派驻协议书》。(见附件3、4)
2、在签订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派驻协议书,并填写河南省科技特派员申请表的基础上。我校与派驻单位就科技特派员的具体服务内容签订技术开发(服务)合同(附件2),明确合作项目和经费,对于没有合同和经费到账的,省拨科技特派员经费不得使用。
3、由学校统一研究决定推荐选派科技特派员,要求8月20日前签订合同及相关资料报科技处审核。
4、最后由派驻单位及当地主管部门统一报省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工作小组办公室,通过专家评定确认。
5、联系人:孙彤 联系电话:63627080
附件:1、关于选派第四批科技特派员的通知.doc
科技处
2012年7月9日